江西理工大学先进铜产业学院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作者: 时间:2026-09-08 点击数:

为了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先进铜产业学院根据《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理工研字〔2026〕25 号)文件要求,参照《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理工发〔2024〕111号)、《江西理工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理工发〔2024〕10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与推免工作小组,推免工作小组下设资格审核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

二、申请条件

(一)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学院在校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四年学制本科生前3学年所有课程(不含校级公选课)平均绩点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课程无积欠且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已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外多修的课程除外);

4.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分;外语为大学日语者,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3等级不低于95分,或N3及以上等级成绩合格;或全国大学生日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已解除纪律处分;

7.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生毕业证书;

8.直博推免生需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二)在满足推免生应具备的条件的前提下,推免生学术专长或竞赛符合《附加分计分办法》(见附件)有关条件的可按规定加分。

1.推免生学术专长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奖(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2.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资格审核办法

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向学院提交《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审核表》、《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江西理工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电子档各1份,申请人于9月9日12:00前交至学院综合办公室(行政楼305室)吴老师处(电子版发至1397645612@qq.com)。

经资格审核小组审定合格的申请人材料进入专家审核小组审核。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人的科研创新成果、专业学术论文、竞赛获奖奖项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四、成绩计算方法

1.推免综合成绩=课程平均绩点成绩+附加分。

2.课程平均绩点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所修课程学分之和;课程为前六个学期除校级公选课外的所有课程。所有课程取第一次考试成绩参与计算,补考和重修成绩不参与计算,经学院、教务处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对于转专业学生,课程平均绩点成绩以转入后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读的课程中的第一次正考成绩计算(若涉及转专业前后课程编号重复的,取转专业后培养方案内应修读的课程编号的首次成绩进行计算)。附加分的业绩认定截止到开展推免工作当年的 8 月31 日。附加分总分不超过 6 分,附加分一、二、三类加分各不超过2 项,四、五类各以最高分计入一次,具体计分方法见附件。

3.当名额在本学院不同专业之间竞争时,按“标准分×50+附加分”择优确定。

备注:(1)标准分Z=(X-X_bar)/S,式中,X为原始绩点分数,X_bar为原始绩点分的平均数(按专业取平均数),S为原始分的标准差(各数据偏离原始绩点分平均数距离的平均数)。

(2)为了维持课程平均绩点成绩和附加分所占的权重,故在跨专业择优时将标准分乘以50。

五、推免指标及分配

学校分配至学院指标共计15个。根据学院2023级本科生各专业人数与总人数之比确定各专业推免名额,其中,冶金工程专业有指标3个、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有指标3个、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有指标9个。

当学院某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时,其指标可调整至其他报名人数充足的专业。

六、通过选拔原则

根据推免总成绩,由学院工作小组按推免生名额择优确定推荐名单,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并报冶金与化工学部。

七、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推免工作全过程,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 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应当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生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且未解除的,取消录取资格。

2.建立回避和报备制度。学校教职工子女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生资格遴选需主动向学院报备。推免相关工作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3.学院推免工作在学校研究生院指导下进行,其他未详述细则以学校相关政策为准。

监督电话:

学院咨询电话:0701-6229623E-mail9820228821@jxust.edu.cn

冶金与化工学部:E-mail:yhxbbz@jxust.edu.cn

研究生院:0797-8312730E-mailyzb@jxust.edu.cn

学校纪委:0797-8312746E-mailjcs@jxust.edu.cn

江西理工大学先进铜产业学院

2026年9月7日


附件




附加分计分办法



一、学科竞赛类


分类

等级

分值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国赛一等奖(含特等奖及金奖)

5


国赛二等奖(含银奖)

3


国赛三等奖(含铜奖)

1


国家级学科竞赛项目

一等奖(含特等奖及金奖)

2


二等奖(含银奖)

1


三等奖(含铜奖)

0.5

注:1.国家级学科竞赛项目:特指当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最新公布的竞赛目录中的竞赛项目。获奖证明以获奖证书或举办单位文件为准。

2.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省级赛获二等奖或银奖及以上并推荐参加当年全国赛,如果当年使用该业绩,按照国赛三等奖(含铜奖)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上述赛事省赛若已完成公示但尚未发文,以相关职能部门推荐获奖级别的认定意见为准,获奖名单以省赛名单为准。

3.团队竞赛项目负责人计满分,其他团队成员按照《团队竞赛获奖项目计分办法》计分。

4.同类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一次,不累计加分。

5.学科竞赛类加分最多计 2 项。


13




二、学术成果类


序号

成果类别

分值

1

SCI Ⅰ区期刊检索

3

2

SCI Ⅱ区、SSCI、A&HCI 期刊检索、《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转载

2

3

SCI Ⅲ区、国内 EI 期刊、卓越期刊检索、CSSCI 源期刊、《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

1

4

获授权发明专利

1

5

SCI Ⅳ区、CSCD、CSSCI(扩展库)、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所列)

0.5

注:1.表中学术成果类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江西理工大学。论文等级以学校当年认定办法为准。

2.发明专利应排名第一,填报时需提交申请专利的原始过程材料,排名第二及之后的不加分,最多只计 1 项。

3.表中序号为 5 的论文最多只计 1 篇。

4.学术成果类加分最多计 2 项。

三、综合性荣誉称号类


授予级别

分值

全国最美大学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含提名奖)、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国家级政府机关荣誉

2

全省最美大学生、全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含提名奖)、全省青年五四奖章、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网络新媒体工作先进个人等省级政府机关荣誉


0.5

注:1.同类荣誉称号以最高分计入一次,不累计加分。

2.综合性荣誉称号类加分最多计 2 项。

四、社会实践类


实践类别

分值

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并荣获国家级表彰

2

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满 3 个月及以上

1

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并荣获省级表彰

0.3



14



注:1.社会实践类以最高分计入一次,不累计加分。

2.对于团队表彰,团队负责人按照表格中分值乘以 0.5 的系数进行计分,团队成员按照表格中分值根据团队总人数取平均值进行计分。

五、文体竞赛类


获奖级别

分值/

文艺、体育类全国一等奖(或第一、二名,金奖)

2

文艺、体育类全国二等奖(或第三、四名,银奖)

1

文艺、体育类全国三等奖(或第五、六名,铜奖)

0.5

注:1.文体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一次,不累计加分。

2.表中文体竞赛应由教育主管部门、文化主管部门、体育主管部门主办,其他非官方创办的不予认定,由学校相关部门(学院)核准。

3.团队竞赛按照《团队竞赛获奖项目计分办法》计分。

附注、团队竞赛获奖项目计分办法

以上各类竞赛如为团体项目,则团队加分人数应不超过 6 人,并按以下规则计分:其中 n 为团队总人数,Y 为个人应计分值,X为该类竞赛各等级对应分值,Z 为排名次序。

1.参加团体竞赛成员排名不分先后的:Y X


2.团队成员有排序的: zz


3.团队无排序但有主力替补之分的:主力队员:Y X ;替补队员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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